七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征订《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农村新报》和《襄樊日报》捐赠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工商企业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的支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和企业,可按规定比例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八是对《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发行实行“财政兜底”的方式。市直机关12月20日完不成市里下达的发行计划指标的,由市财政局将未订阅部分经费从各单位年初核定的预算经费中扣除,划拨到邮政部门。各县(市)区12月20日完不成市里下达的发行计划指标的,由各县(市)区财政兜底。
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方案,在发行工作中,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强化服务,切实落实订阅经费。
四、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有效覆盖
各地要认真总结征订发行工作中创造的经验,积极探索党报党刊发行的新途径、新办法,继续大力推进《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进报刊亭零售工作,努力使报刊亭成为展示党报党刊形象的窗口,成为传播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的阵地,扩大党报党刊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邮政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大力改进工作,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配合党报党刊的发行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投递时效,及时做好订阅数量的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坚决制止短期订阅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地要在主要城镇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村镇广泛建立党报党刊阅报栏、售报亭,襄樊日报社也要积极主动搞好报栏、售报亭的建设。对此,各级政府要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五、严肃发行纪律,规范发行秩序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报刊治理成果,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和发行行为,正确处理订阅重点党报党刊与其他报刊的关系,统筹安排,保证重点。除党报党刊可以通过党组织系统开展征订外,其他报刊一律实行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征订指标,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
严肃发行纪律,严禁一般报刊挤占党报党刊发行市场;严禁已停办的县级党报变相出版发行;严禁除党报党刊外的其他报刊召开发行会或变相召开发行会;严禁内部资料征订发行;严禁没有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单位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除特殊工作外,不得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积极支持和鼓励个人征订党报党刊,但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采取“扣工资”的办法强行摊派发行。各类报刊不得利用赠钱、赠物、高额回扣等办法挤压《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襄樊日报》的市场空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财政、新闻出版及邮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