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襄办文[2008]48号)
各县(市)区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开发区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厅字[2008]15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湖北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08]7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度全市《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发行工作,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它们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党委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督促,宣传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组织、纪检监察、市直机关工委和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做好2009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的发行工作。
二、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发行量稳定
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含《农村新报》)、《襄樊日报》订阅范围的规定,参照2008年度发行情况,核定2009年度的发行数量,确保稳定,确保落实。
党报党刊订阅对象:党的各级机关、城镇党支部、农村乡一级党的委员会,政府各级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企事业及所属单位,大中专院校及所属系(院、室),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垂直管理行业系统所、站等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党支部,解放军、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的基层党支部,都要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村级党组织要订阅《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或《农村新报》)、《襄樊日报》;《求是》杂志用公费订阅原则上只到乡镇一级。实行垂直管理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根据组织机构、党支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数量,确定《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的订阅数量,并逐级做好计划落实工作。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解放军、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要带头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的订阅工作。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铁路、电信、邮政、银行、证券交易所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供读者阅读。积极鼓励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统一实施政府采购。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但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襄樊日报》的实际发行数量与订阅要求相差较大的地区、系统、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发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