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内容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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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重点
领域
语言
文字
工作
| B13
制度建设
(4分)
| C49建立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 2分
| 有任一单位未建立,扣1分
| (1)工作规划、计划
(2)工作总结、简报等
(3)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4)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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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 2分
| 有任一单位没有,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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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普及普通话
(16分)
| C51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播音、主持时普通话标准 3分
| 出现用方言播音或主持的情况,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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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电台、电视台出镜(声)记者使用普通话 3分
| 用方言采访,出现一例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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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规定等级 5分
| 合格率达80%,得4分;达50%,得3分;不足50%,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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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4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5分
| 没有要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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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用字规范化
(15分)
| C55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3分
| 近3年有任一单位未培训,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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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6广告用字规范 4分
|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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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7电视屏幕、报纸、网页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用字规范 3分
|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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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8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规范 5分
| 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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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宣传工作
(5分)
| C59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5分
| 全年不少于5次(篇),得5分;每少1次(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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