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保证化解债务工作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十堰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涂明安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华滔 副市长

  刘学勤 副市长

  成 员: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陈新荣 市监察局局长

  罗 勤 市财政局局长

  翁仙王 市审计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