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8﹞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领导,保证化解债务工作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成立十堰市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涂明安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华滔 副市长
刘学勤 副市长
成 员: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陈新荣 市监察局局长
罗 勤 市财政局局长
翁仙王 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