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云南省律师协会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暨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位常务理事、理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的规则》和《云南省律师协会理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省律协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暨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务理事会会议内容:
(一)通报2007年度州市律师协会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二)通报第三次(2008年度)律师健康体检有关事宜;
(三)研究《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
(四)讨论《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五)讨论成立“云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及建筑专业委员会”、“云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云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云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有关事宜;
(六)研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支出方案;
(七)研究决定召开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宜。
二、第五次理事会会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