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及《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豫律协〔2008〕20号)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及《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已经河南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河南省律师协会五届九次理事会2008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
河南省第五届理事会2007年11月到届,应召开河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换届。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如下:
一、筹备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
律师法》有关精神,通过律师代表大会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协会自律管理能力。
基本原则:通过换届,一是进一步确立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关系;二是进一步提高协会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扩大律师对自律管理的民主参与;四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代表大会重要环节、重要人事安排的指导监督。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本次代表大会较之以往拟作如下调整:
1、扩大代表民主权利,所有选举事项全部由全体代表直接表决。其中,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为票决,会长为举手表决。
2、通过会议决议事项,全部采用举手表决,不再采用鼓掌通过方式。
3、增加下一届理事会理事名额,减少常务理事名额,以在扩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同时,提高律协日常事务决策效率。
4、会议代表、理事候选人的产生,要求各市律协必须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至少由当地律协理事会通过。
5、为加强司法厅对会议的指导监督,司法厅保留少量对会议代表、理事候选人的直接提名数额。常务理事候选人(差额)名单由会议筹备组通过大会主席团在当选理事中提名;会长候选人(等额)由省司法厅在当选副会长中提名。
二、筹备工作程序
1、筹备工作方案经理事会讨论修改,报省司法厅批准,理事会正式通过后实施,会议筹备组和律协秘书处具体实施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