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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化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意见

  (二)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结合起来。修订后的《律师法》已于2008年6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部规定律师基本条件、职业属性、职责使命、执业准则、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律师法典,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法律基石和律师执业的神圣宝典。她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修订后《律师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结合对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质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职能定位的学习把握,教育律师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法》的学习理解,坚持“三个拥护”和“三个维护”,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和社会责任,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好自己的职能作用。
  为配合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前不久司法部颁布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有关律师执业机构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和对律师执业管理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学习修订后《律师法》和司法部两个规章。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
  (三)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律师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律师文化建设,都是坚定律师队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提升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手段,两者的内容、侧重和表现方式等各有不同,但追求的终极目标和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积极推进律师文化建设,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能定位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等作为律师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作为律师的核心价值观,从而使律师文化建设的中心更加突出、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生动,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时代感。同时,要在律师文化建设大纲的制定和律师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中,充分体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使“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律师文化建设这一平台和系统工程更加深入,成效更加广泛和持久。省律协将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结合律师文化建设,挑选省内知名优秀律师组成“浙江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律师宣讲团”,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和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等,进一步统一和提升行业的政治信仰、思想观念、道德意识和价值追求,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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