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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启用新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政许可资料的通知
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关于启用新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政许可资料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执业行政许可操作规程><浙江省律师事务所执业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司〔2008〕169号)精神,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市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政许可按照新的操作规程办理,有关资料表格在宁波律师协会网通知公告资料下载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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