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市司发〔2008〕169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建苑大厦十层会议室(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8号)。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四、参加人员
各区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组织科长,各区县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管理科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