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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1、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具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未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具有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不具备申报相同级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下一个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依据有关规定存在不良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一)一级临时建造师

  受聘于建筑业企业,持有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参加培训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2007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现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2年及以后出生)。

  2、2007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2年及以后出生)。

  (2)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和②中的各一项条件:

  ①学历和职业年限:

  a、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8年。

  b、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c、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②业绩

  a、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总承包1项或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及以上。

  b、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1项和大型工程施工承包2项及以上。

  c、主持完成大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及以上。

  d、已发布实施的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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