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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各地应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和原江西省人事厅、监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字[2007]130号)要求,对违反有关考试考场纪律,尤其是经鉴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费用:按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精神,一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四)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将随准考证下发至考生。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考:时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0791-6203670
  考务: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6371585
  附件:1、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内    容

2010年2月10日前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2010年4月2日前

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上报试卷预订单

2010年5月8日

至5月11日

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4)

2010年5月14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2010年6月4日前

各地以ftp方式上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客观题成绩

2010年6月底前

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上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考试成绩

2010年7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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