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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二十一)推进农产品商标战略,发挥商标富农作用。着力扶持和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申请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农产品商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农龙头企业商标的发展、管理和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联手打假行动,严厉打击涉农商标侵权行为。
  五、提升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二十二)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通过政企联手打假等方式,突出抓好为知名企业打假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努力构建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继续深入治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及限制竞争行为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正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强制交易(服务)、违规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有序开展。
  (二十三)积极引导合法诚信经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督促和引导经营条件、经营项目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诚信经营。重点查处未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超范围经营、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治理无照经营,积极推进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取缔。
  (二十四)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继续完善打击传销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严厉打击诱骗在校学生传销、网络传销、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活动,加大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直销企业日常监管,加强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引导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依法开展营销活动。
  (二十五)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广告发布前咨询、备案制度和媒体发布广告规范化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广告联合监管、综合治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广告行业组织,贯彻实施《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协调,推动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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