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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河池市二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广西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有关要求,推动河池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至2010年顺利地实现三年的发展计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河池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东部产业转移逐步加快,多区域合作兴起,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河池发展等机遇,为我市发挥资源优势、主动融入多区域合作,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世界金融危机不断恶化,国际经济增速放缓;原油价格高幅振荡、自然灾害频繁、各地竞相加快发展等形势也给我们带来严峻的挑战。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河池只有加快发展,才能适应新形势。

  (二)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河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与全国全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市二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但是,经济总量小、可用财力少、工业化城镇化率低、城乡差距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弱等仍然是阻碍我市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现实困难和问题。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立足市情,自加压力,全力推进我市加快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河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指导方针,广西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是引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实施河池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就是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力求在发展理念上、模式上和质量上要有新提高,引领全市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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