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掀起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重大项目开工竣工高潮的通知》(桂政发〔2008〕41号)和有关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河池市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
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掀起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重大项目开工竣工高潮的通知》(桂政发〔2008〕41号)和10月6日召开的“专题研究抓好第四季度工业、投资、财政会议”以及11月11日“全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府决定于11月中下旬和12月五十周年大庆期间,分两个时段集中一批重大项目开工、竣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在建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特制订《河池市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推进自治区50周年大庆重大项目新开工、竣工为重点,组织一批前期准备工作成熟,项目用地已落实,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或已按设计内容基本建成,具备投入运营条件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竣工,掀起重大项目建设的高潮,向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庆典献礼。
经衔接,11月中下旬和12月五十周年大庆期间,全市计划开工的重大项目132项,总投资71.53亿元,其中市级层面计划新开工17项,总投资48.57亿元;各县(市、区)各部门计划新开工115项,总投资22.96亿元。重大项目竣工或部分投产82项,总投资769.19亿元。其中列入自治区计划竣工或部分投产的项目3项,总投资463.3亿元;市级层面计划竣工或部分投产的项目8项,总投资289.62亿元;各县(市、区)各部门计划竣工或部分投产项目71项,总投资16.27亿元。
二、市级层面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时间安排
(一)11月中下旬
开工、竣工或部分投产项目共8项,总投资17.97亿元。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