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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10月3日12时许,我市金城江区东江镇加辽社区下伦、江叶两屯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迅速成立污染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事件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专家组的指导下,全力开展各项处置工作。由于科学决策,积极应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金城江区下伦、江叶两屯“10.3”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效。目前,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有序开展,群众生活饮用水供应正常,没有发生更大范围的污染,事故调解工作进展顺利,群众情绪稳定,没有出现恐慌现象,社会秩序、治安状况良好。
  为吸取金城江区下伦、江叶两屯“10.3”环境污染事件深刻教训,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防止类似的事件和事故再次发生,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进一步铁定决心加强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坚决遏制环境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坚决从源头上根治环境污染
  我市水环境污染主要是企业排放废水中重金属超标和生活污水排放的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浓度超标所致。在每年对红水河、龙江河、刁江等水质常规监测中,龙江河和刁江个别断面在枯水期存在铅、镉、砷、氨氮超标现象。龙江河重点污染源是城区周边企业以及环江县境内的采选冶企业外排废水所致。刁江主要污染源为南丹境内的采选冶企业废水排放所致。辖区内环江、盘阳河、宝坛河等不时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其污染源主要是江河源头的生产企业排污所致。市中心城区空气环境污染主要是企业排放二氧化硫所致,特别是冶炼行业污染治理不彻底,城区煤改气工程进度慢,导致了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为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污染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特别是核查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核查企业排污去向,坚决杜绝企业“三废”直排、偷排或事故性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从源头上坚决根治污染。要全面排查辖区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污情况,消除污染隐患,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隐患开展专项整治,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做到有整改期限、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资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决扭转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重企业利益轻人民群众利益的错误思想,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增长方式,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实现全市环境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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