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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提速实施意见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提速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提速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提速的实施意见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大提速,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速的目的和意义
  抓住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良好机遇,通过实施行政效能大提速活动,为外来投资者和广大行政相对人办理各种事项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我市“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提速目标
  本次大提速的总目标是:争取各项提速指标排在全区前列。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市各单位平均承诺提速达到50%以上;
  (二)实际平均办结天数减到1.2天;
  (三)日结率达到90%;
  (四)月结率达到95%;
  (五)即办件比例达到15%。
  9月25日前,要完成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承诺办结时限的提速修改。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承诺时限的修改,原则上所有项目以提速50%为标准,登记备案类项目可以改为即办件的,全部改为即办件,以保证即办件达到15%比例的要求;比较容易办理的项目按提速60%以上修改。
  三、进一步调整派驻单位
  (一)减少分中心个数。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办列为全部项目进驻单位,国庆前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在总结市农机中心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其它分中心管理工作。
  (二)国税、地税部门要在9月底前做好全部项目进驻准备工作,10月15日前正式进驻所有行政审批项目。
  (三)把市农业局、国家安全局、残联日常办理事项较少的进驻单位改列为综合窗口,把原未列入派驻单位的市外侨办、扶贫办列为综合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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