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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玉林市质监系统保障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查落实,即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重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地方督查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三是保到位,即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抓紧整改到位;对不能在短期内整改完毕的隐患,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二、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长:范婉萍
  副组长:莫萍、黄启荣
  组员:黎旭东、谭鸿萱、司建伟、成东。
  (二)工作要求
  1、清查供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摸清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做好登记记录,对销往北京奥运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备案。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对出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
  3、对奥运食品实施全程追溯,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依法在本辖区全面推行不安全食品的企业主动召回制度,对不能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将实施退出措施。
  4、严格按照《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行当地政府负总责、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第一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监管部门派员驻点、指导监管,并将责任人、监管时间、监管内容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食品科,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5、建立健全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快速启动制度,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监控系统,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进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手段,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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