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按照本实施方案,各县市和各部门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监管部门及时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3)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别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认真调查研究,弄清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并向州政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州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情况、分析和汇总非法添加物和超范围、超剂量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通报各监管部门,明确整治重点。对已有检测方法的违法添加物,同时公布检测方法和参考检测限值。

  (4)各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各自的整治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各部门要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对已有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在2009年1月12日之前向州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各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开展突击检查等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

  (2)各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非法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