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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7.采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
  (七)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办公场所,应安装出入控制系统或电子监控系统,并配备专供存放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的保险柜。
  (八)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党政军重要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应与国(境)外驻华机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建设项目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应与工程同步建设。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由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负责承建;凡电子监控和出入控制系统的建设,必须由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的单位负责承建。
  (十一)新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须报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验收,符合保密条件的方可启用。已经使用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经检查发现不符合保密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要求停用。
  (十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必须符合保密安全标准和要求,不符合保密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不得存储、处理和保管国家秘密。
  (十三)涉密信息应在经过审批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未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政务网、党政信息网等外部非涉密网络相连的涉密计算机单机上处理。
  (十四)涉密计算机应安装有通过国家保密局检测认证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设备,并采取物理隔离、病毒防护措施。
  1.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要求:
  计算机应设置用户登入及访问控制口令,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均应采取加密措施;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个字符,更换周期不超过1个月,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10个字符,更换周期不超过1周,绝密级信息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认证措施。
  2.对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应在登记、使用、维修、销毁等环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1)对涉密软盘、硬盘、光盘、u盘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由机要员统一登记、存放在密码柜内。
  (2)对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设备维修时,本单位不能自行解决的,必须送定点涉密计算机维修站(广西计算中心涉密维修站)进行维修(机要密码设备的维修送机要部门维修),更换设备应有专人监督,保证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未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允许和未采取技术处理,不得带离涉密场所,更不得降低密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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