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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归侨侨眷危房改造任务由市外事侨务办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反馈等工作。
  四、2008年的工作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
  2008年计划完成责任目标投资24427万元,建设通乡油路6条243公里、乡镇客运站15个、通村水泥(油)路127条580公里、通村等级公路87条550公里、桥梁9座514米。
  1、通乡油路工程。
  修建通乡油路6条243公里(其中三级公路155公里,四级公路88公里),完成责任目标7211万元。
  2、乡镇客运站。完成上年续建项目12个客运站,新开工建设3个乡镇客运站。
  3、通村水泥(油)路工程。建设规模127条580公里,新增142个行政村通水泥(油),完成责任目标10964万元。
  4、通村等级公路工程。建设四级公路87条550公里,新增97个行政村通等级公路,完成责任目标5982万元。
  5、渡改桥工程。建设桥梁514米/9座,完成责任目标270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
  2008年危房改造的重点是农村3237户(其中150户五保户、2054户低保户、877户困难户、156户一般户,含2204户登记在册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因洪灾需重建的全倒房户。
  950户困难归侨危旧房改造是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具体工作由市外事侨务办组织实施并检查、督办、反馈。
  五、工作原则
  (一)农村公路建设。
  1、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立项,统一招投标,统一资金调度,统一监理,分项实施,把农村公路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整合资源,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有序推进。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群众自愿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根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村干部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四级联动的农村公路建设体系。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坚持“一事一议”,不搞强行摊派。要发挥示范点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落实具体措施、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识,自发投身于农村公路建设中来,努力把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涌现出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修农民能够受益、群众满意的路。县、乡镇政府要负责编制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修建计划,确保项目落实到村。各行政村要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确定修路时间、规模,向交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动员群众投资投劳或发动群众筹集资金,解决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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