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下设工作协调组和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协调组组长由吴立、朱柱伟担任,成员由李权、冯云锻、赵比练、罗美兰、兰向东、李丽华、黎耀宗、覃迎庆同志组成,负责协调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罗美兰同志兼任;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兰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抽人组成。
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成部门职责
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计划编制、上报,落实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资金,并对项目计划的实施执行行业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建筑材料运输的道路通行。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实施工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扶贫部门:负责在实施扶贫公路项目建设时加强与交通部门沟通,确保按规划、计划、建设标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做好农村茅草房改造的实施。
新农村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村住房普查,策划和抓办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公路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外事侨务部门:负责协助制定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的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做好归侨侨眷危房改造的实施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部门制定资金筹措方案,依法监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监管工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拆迁工作总协调,做好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小城镇规划与农村公路衔接工作。指导农村危房认定和危改房的规划和设计。
发改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在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道路工程建设中,与扶贫部门加强协调,与交通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协调落实与农村危房改造相关的配套项目。
统计部门:负责配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住房普查、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