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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玉林市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以下简称“技援贷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及专款专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开发银行的有关管理要求和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国家开发银行技援贷款包括a、b两类,a类技援贷款主要用于规划,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规划,及其他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论证、技术和市场等专题研究相关费用的支出;b类技援贷款主要用于相关行业以及重大项目的规划、重大项目前期费用,包括“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重大技术改造、环保及资源开发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国际业务等项目的前期费用。
  第三条 凡以玉林市人民政府信用为基础,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支持的我市技援贷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援贷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贷款资金必须按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专户存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在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厉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统借统还原则:玉林市国家开发银行技援贷款统一由政府指定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到期统一偿还。
  第五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技援贷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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