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的师资培训计划,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培训课程,在师生中普遍开展预防艾滋病和促进生殖健康的教育。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要提供一定数量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科普读物供师生阅读。共青团等团体要组织青年学生参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社会活动,并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卫生、公安、司法、人口计生、交通、旅游、商务、工商、文化、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要在高危行为人群(吸毒、卖淫、嫖娼、同性恋等)和重点人群(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长途汽车司机、建筑工人、流动人口、监狱和劳教场所被监管人员等)中,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产前检查、婚前咨询等,采用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就诊患者、服务对象宣传艾滋病防治和安全套使用知识,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宣传。海关、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青年、妇女素质工程的培训内容,在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减少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
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制定干预工作方案和信息收集、报告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干预工作;利用场所经营者和同伴教育宣传员,对高危人群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鼓励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结合“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积极宣传和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减少艾滋病传播高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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