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省交通安全管理局的部署,高速公路各大队要认真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导流纠违活动,按照要求投入所有的测速、酒精检试、摄像、照相等执法装备,严查超速、超员、酒后、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所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罚款记分,坚决形成严管态势。
3.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作用,提高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监控水平、快速反应能力和交通违法动态查处能力,利用技术装备查处交通违法的比例要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
4.针对秋冬季节的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提高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恶劣气象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管控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交通信息、交通管制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
5.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与交通部门迅速开展高速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督促依法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年内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率要达到95%以上。
6.进一步推动管理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效益考核内容,聘请收费员、路政员和养护工为交通安全信息员,举报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顿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7.营口开发区、大石桥市、盖州市、老边区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集中抓好农村地区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8.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失管,不失控。营口开发区、大石桥市、盖州市、老边区交警大队每天8时至17时,保证每个公路巡警中队至少有1辆警车上路巡逻执勤;17时至次日8时,至少有2辆警车在主要公路巡逻执勤。
9.乡镇政府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乡镇大型集市安全管理,安排足够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违法占道经营、短途中巴车超员和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10.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组织,以市(县)、乡镇公路为重点,以市(县)、区交警大队为单位,集中抽调警力,不定期开展异地调警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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