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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营口市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6.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一起,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著)名商标品牌的扶持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美誉度。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辖区内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择优列入辖区品牌发展规划。依据企业发展和争创情况,适时调整争创梯队,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培育引导措施,组织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保证重点目标重点培育、重点突破,形成环环紧扣、层层递进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态势。

  7.把驰名商标的创建突破继续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总结借鉴往年争创工作经验,寻求多向突破。在继续坚持通过商标侵权案件申请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和指导企业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有效做法同时,引导企业积极探索通过商标异议案件、争议案件申报认定驰名商标及通过司法裁定认定驰名商标的新途径,对申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构建持久的商标品牌竞争优势。

  (三)辐射带动,促进商标品牌集群发展

  8.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行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驰(著)名商标企业要重视驰(著)名商标的知识产权及其不断增长的价值,将其作为激励企业更好发展的动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品牌的含金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推介、宣传,并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模板,带动行业内企业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实现共同发展。

  9.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相关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已形成区域产业集群或产业特色明显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以地理标志商标带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委托加工、许可使用,增加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支持使用自主商标品牌出口企业的发展。促进形成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品牌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产品、企业、行业、区域的知名度,提高对国内外技术、资本等资源的凝聚力和吸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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