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评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评方案》的通知
(黑建城[2008]82号)


各市(地)、县建设(城管、公用、环卫)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关于建设干净城市、文明城市、秩序城市的指示精神,推动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不断纵深发展,实施城区集中整治“五乱”,达到“四净”目标,现将我厅组织制定的《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城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方案,集中整治城区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实现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的目标,创建良好人居环境,迎接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使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将对全省的整治活动开展考评。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高效能管理的原则,不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促进全省城市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推动全省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省各市、县及农垦、森工总局系统辖区相关场、局。
  三、考评内容与标准
  考评内容包括:城市容貌(20分)、城市环境卫生(20分)、城市园林绿化(20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20分)和城市管理机制(20分)等五方面,总计100分。
  (一)考评沿街市容市貌,规范广告管理(20分)。城市临街无违法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4分);建筑物粉刷修饰整洁(4分);无乱贴乱画(2分);无乱摆摊点(2分);无乱停乱放(2分);户外广告、牌匾规范(2分);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标语、宣示物等设置规范(2分),市容管理制度健全(2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