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查资料:1.2009年度获批及2009年度上报的项目(包括单独选址项目及批次)清查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占补平衡台帐、挂钩项目验收文件及资料;2.2009年度应完成计划补充的情况;3.项目管理的制度、办法、好的经验;4.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综合分析。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六)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
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的规定,重点检查现有耕地、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包括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规模及比例、损毁耕地面积、基本农田复垦面积、复垦率等。依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结果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考核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等级变化、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耕地地力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及相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七)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方面的情况,包括完善制度、实施考核、落实奖惩,以及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分解指标、签订责任书等情况;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政府领导干部问责制等情况。检查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基本农田上图等2009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备查资料:l.政府之间、国土资源部门之间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开展年度检查的文件、落实奖惩的文件、考核方案、评分标准等;3.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4.基本农田上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在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并在安排中央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酌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改不力的县(市、区),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对问题严重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