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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农经〔2009〕6号)


各区县农经站,宝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

  按照市政府3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农办、市农委领导的要求,以及3月3日市委农办、市农委召开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各区县农经站要认真学习研究,积极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为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确保年内工作推进基本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

  (一)市农经站建立健全“四项”工作制度。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四项工作制度。一是工作分片联系制度。市农经站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成三个小组,每组联系三个区县,分别联系九个区县,定期深入区县、镇村,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指导服务,总结典型经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工作动态月报制度。每月汇总各区县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每月工作动态专报,送市委农办、市农委和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主管部门、区县农经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三是工作例会交流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四是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基层工作中领导重视、专项会议、政策文件、有效措施等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汇编成工作信息报市委农办、市农委,送各区县供学习交流借鉴。

  (二)各区县要相应建立“四项”工作制度。根据市委农办、市农委领导要求,各区县也要相应工作制度。要建立工作分片联系制度,明确各人对乡镇的分片联系,加强对乡镇、村(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要建立工作动态月报制度,按照我站的统一要求,每月5日前做好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我站土地承包管理科。要建立工作例会交流制度,定期组织乡镇开展工作交流,有效推进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月至少报送1期专项工作信息。

  (三)要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区县农经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配齐配强工作班子,要加强工作指导与检查,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确保2010年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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