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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抽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抽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黑建建[2010]21号)


有关市(地)建设局(建委):
  201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省开展了全省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和对部分地市3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抽查工作。按照《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未抽查的地市进行抽查和督查;并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工作。
  一、抽查、检查时间及地市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3月7日。
  (二)抽查、检查地市
  第一组抽查城市:哈尔滨
  第二组抽查城市:牡丹江
  第三组抽查城市:鸡西
  二、抽查、检查范围
  1、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且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0%。
  2、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抽查、检查内容
  1、抽查内容
  与排查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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