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各有关厅、局(公司),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各煤矿安全中介机构,新疆马兰地区局:
2008年,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监察,各类煤矿企业认真履行煤矿主体责任,确保了我区煤炭产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2008年全年发生事故75起,死亡93人,比2007年减少23起、减少29人,分别下降
23.47%和23.77%;百万吨死亡率1.67(产量为调度快报数),较上年下降38.38%。为做好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自治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和煤矿瓦斯治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面完成2009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安全目标
1.全区各类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5以下,力争2以下;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2.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6以下,奋斗目标0.5以下;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3.其它煤矿: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不突破控制指标;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4以下,奋斗目标3以下;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及早部署,逐级分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及早安排和部署,为做好2009年工作奠定基础。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煤矿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将责任书签订到煤矿各班组,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