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计划资金投入额度
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在选择区域范围内的地(州)市只推荐上报1至2个项目实施单位(即项目承担单位);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目标,重点突破,积极创新,紧密结合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使用和完善农机作业相关标准,要求在项目实施结束时,必须总结编制出相关项目实施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手册及宣传光碟。
三、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实施内容和范围
(一)畜牧业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示范推广
1.引进和示范推广畜禽养殖、饲草料加工贮藏、畜产品采集装备及技术。计划安排2个项目实施点,项目实施期2年,引进和示范推广设施养殖技术、袋装青贮技术、挤奶设备、剪羊毛机等畜产品采集加工技术与装备。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示范推广各类畜牧业农机设备20台(套)以上。
项目实施选择范围:昌吉、博州、哈密、喀什、吐鲁番。
2.示范推广畜牧业机械化转场技术及设备。计划安排1个项目实施点,项目实施期2年,引进和示范推广适合牧区机械化转场的拖拉机及配套装备。
项目实施选择范围:克州、阿勒泰、伊犁、巴州。
(二)林果业配套机械化技术推广
建立林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区,根据各地林果业种植模式,示范推广小型林果配套动力、修剪、植保、小型移动式施肥和多功能果园作业等机械确定出适合当地情况的林果业田间管理机械化生产机具配套方案,提高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水平,有条件的项目单位可示范引进相关烘干等后续加工设备。计划安排1个项目实施点,项目实施期为2年,要求实施规模1000亩以上。
项目实施选择范围:克州、阿克苏、和田、巴州、哈密地区。
(三)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
引进和推广适合于马铃薯、甜菜、番茄、打瓜、啤酒花等特色作物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关键技术以及中小型多功能机具,提高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计划安排3个项目实施点,项目实施期2年,要求实施规模2000亩以上。
项目实施选择范围:伊犁、塔城、昌吉、哈密、阿克苏、巴州、乌鲁木齐县。
(四)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及示范区建设
建立保护性耕作示范区,按照全程机械化生产的目标要求,制定出不同作物情况下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作业规程、相关标准和机具选型方案,取得可靠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监测数据。示范区内实施的主推技术为:免耕播种、秸秆还田、深松及病虫害防治等机械化技术。计划选择安排1个项目实施点,项目实施期为2年,要求建立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区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