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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自治区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与发展观摩现场会的通知(新农机科[2008]3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自治区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与发展观摩现场会的通知
(新农机科〔2008〕3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原定于2008年9月6日在喀什地区召开的自治区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与发展观摩现场会,现定于2008年10月2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观摩会定于2008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召开,10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
  二、会议主要内容
  观摩喀什地区部分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培训教学环境;总结交流办学经验及学校建设发展思路;有关农机技术培训等。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州)市农机局主管领导,部分县(市)农机局局长、农机校校长,自治区农机局相关部门人员及媒体记者(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会议材料
  (一)各地(州)市农机局在规范农机化技术学校公益性培训和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及今后的建议和发展思路。
  (二)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在农机培训工作整体开展情况、重点实施内容、取得的成效、组织实施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今后五年发展思路等。其中要突出规范化办学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及在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中有关办学资格准入、教师资格准入、办学条件改善、办学水平提高的经验措施等内容。
  (三)各地(州)市要推荐本辖区内一所学校为会议典型交流发言单位,被推荐单位在以上会议材料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培训工作开展中的特色、亮点及改革创新之处。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州)市农机局严格按参会代表名额分配重新报送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二)还没有按要求报送会议材料的地(州)市尽快组织辖区内县(市)材料的撰写报送。
  (三)会议期间会议代表的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以上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材料务必于2008年10月11日之前传真同时电邮至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
  联系人: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 毕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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