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
2008年9月,根据国家、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的要求,安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岳城水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29项常规项目进行了监测,并积极与邯郸市环境监测站协调,获取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3要求的80项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汇总后上报了河南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除总氮浓度超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外,其它监测项目均达标。
三、总体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二)工作目标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在我市地表水源保护区划为一级保护区内严禁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负责。
(二)引水管线沿线管理
1工作任务
加强引水管线、沿线保护区的日常管理。防止管线破损受污染,严禁人为破坏。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修理,确保所引水源安全到达供水水厂。必要时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2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安阳市水利局负责。
(三)水质超标的解决
1工作任务
安阳市第五水厂如发现水质超标,首先,应立即向市建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水务总公司报告,并报告市政府。根据市政府要求,决定是否停止使用所引地表水源。其次,由市政府向邯郸市人民政府致函,根据安阳市、邯郸市双方协商结果,请邯郸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水质。
2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