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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的通知
(宁水农[2008]567号 宁财农[2008]1111号)


江宁、浦口、六合、栖霞区、溧水、高淳县水利(务)局、财政局:

  为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水利站的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水利的服务保障能力,树立基层水利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下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经费126.9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表,列“小型农田水利”(2130316)支出指标,拨入各区县财政“水利专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经费系用于专项补助基层水利站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其使用管理须严格遵守《江苏省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希加强资金监管,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站长效管理,注重管理方法的改进和服务方式的转变,逐步建立水利站长效管理机制,苦练内功、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水利精神面貌、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南京市2008年度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表

  单位:万元
区县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补助经费备     注
江宁区横溪水利站10万元、汤山水利站5万元、秣陵水利站5万元、淳化水利站5万元25.0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浦口区永宁水务站10万元、石桥水务站10万元20.0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六合区玉带水利站10万元、东沟水利站10万元、雄州水利站5万元25.0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栖霞区八卦洲水利站5万元、靖安水利站8万元13.0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溧水县永阳水务站13.9万元、洪蓝水务站10万元23.9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高淳县东坝水务站10万元、桠溪水务站10万元20.0 用于站房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
合 计 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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