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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7年度(七期)工程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7年度(七期)工程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宁水农[2008]532号 宁财农[2008]1048号)


高淳县水务局、财政局:

  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7年度(七期)工程经宁水农[2008]440号文批复,工程总经费为1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省级配套400万元,市级配套400万元,县自筹400万元,中央及省补资金已下达你县。为有利于工程实施,确保按期完工,现下达市级补助经费400万元,列“2130331水资源费支出”指标。其中预留工程验收尾款140万元,拨市水利局验收专户,本次实际下达市补资金260万元,拨入你县财政“水利专户”。

  请抓紧落实自筹资金,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于2008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以上。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基建统计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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