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三托水库跨坝事故通报》的通知
(宁水管[2008]500号)
各相关区县水利(务)局、市中山陵园管理局、黄马置业公司:
为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省水利厅以苏水管[2008]164号文件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三托水库跨坝事故通报》(办建管[2008]23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视水库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管辖区域内水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管辖区域内水库的防洪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对水库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根据水利部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到2010年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妥善处理施工进度、质量与安全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要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制定合理的调度运用方案,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降低库水位直至空库运行,确保水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