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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红山等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红山等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8]502号)


六合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红山等四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分工程内容修改的请示》(六水[2008]1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红山水库。在满足溢洪道行洪要求的情况下,同意将原批复中溢洪道长约50米(桩号K0+010~K0+060)山体段两侧“混凝土护砌”变更为“浆砌石墙护砌 ”;由于测量资料有误,同意南涵底高程由“▽45.0米”变更为“▽45.9米”。

  2、杨营水库。由于迎水坡原汛限水位以下干砌块石护坡均为风化石,无法利用,同意将原批复中迎水坡“护坡维修”变更为“护坡翻砌”;同意将原批复中迎水坡护坡底格埂高程由“▽41.00米”变更为“▽42.00米”, ▽42.00米以下采用原有块石抛护。

  3、均新水库。由于施工图与大坝实际长度不符,同意原批复中迎水坡护砌增加长度45米;同意将上坝道路“沥青路面”变更为“18厘米厚C30混凝土路面,下设20厘米碎石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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