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一批节水宣传基地。水利系统拟建立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江宁区水利局等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以基地为宣传载体,针对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各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建立一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6、开展节水表彰奖励。对节水型社会创建过程中组织工作有力、措施落实和节水宣传有特色,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增进节水工作的宣传影响力。
7、编发简报。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由各创建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的创建情况,按月(次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小结,遇有重要情况及时编报,根据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办公室及时印发《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简报》。
8、宣传标语口号。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标语口号(详见附件2),统一规范宣传口径,根据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特点和主要工作载体,拟定一些有感染力的宣传标语口号,可在码头、河道、公交站台、公交车身、学校、企业等处加强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组织分工
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是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县)政府等单位作为责任部门共同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市树立节水光荣的社会风尚。
1、加强宣传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
成立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系统宣传工作小组,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统计局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根据宣传分工,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开展节水宣传,并督促协调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
2、宣传职责分工
(1)指导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组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单位有计划开展节水宣传,进一步明确宣传责任媒体、报道渠道、方式等(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2)大型节水宣传活动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论坛举办,节水简报编写和报送,节水宣传画、宣传册、宣传品制作,电视宣传广告片,节水型社会创建考核宣传片制作等(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3)根据自身节水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做好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沟通,并负责采访现场联系安排,编写电视、报纸、网站专栏的信息、报道素材,协助策划报道版面、内容,网站专题策划及栏目设置等工作,建立节水宣传基地(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