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对浦口区付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的批复
(宁水管[2008]470号)
浦口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你区《关于浦口区付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的请示》(浦水建发[2008]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区付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以宁水管[2008]337号、宁财农[2008]648号联文批复,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为南京水建水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京市第二基础工程公司。鉴于付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现同意付坝水库正式开工,要求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