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对溧水县云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8]450号 宁财农[2008]906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云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8]159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云合山水库位于你县晶桥镇云合山行政村境内,建于1953年,集水面积0.63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36.42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水库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坝顶局部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迎水坡块石护坡局部松动损坏,背水坡贴坡反滤局部损坏、抗渗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排水设施不完善;涵洞漏水;溢洪道进口无护砌,无泄洪出路;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云合山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Ⅴ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改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涵洞拆建;溢洪道加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详见具体审查意见)。施工图由你县负责审查。
三、核定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8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92万元,市级补助55万元,你县配套37万元。省、市经费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