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水政[2008]407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南京市水利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南京市水利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
2、依法行政重要文件目录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南京市水利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
最近,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我局被市政府确定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依法行政组织推进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同时强化考核力度,并把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全市机关万人评议作风建设综合评价体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制定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行为,强化法制审查及监督机制建设,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事项、公文发布等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公示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做好行政服务、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有效措施来抓,但对照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的条件和要求,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贯彻落实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并结合我局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对照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要求,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梳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巩固、完善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法制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及与市发改委、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法制建设和水法律法规贯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