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科2008[271]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通过项目课题实施,提高自身的科研创新、项目组织能力,根据《南京市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08年度人才项目(课题)的申报工作。根据今年南京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清华大学向南京市开放科研资源,本年度项目(课题)突出联合、前瞻的导向,主要支持由学科带头人领衔主持、并拟与清华大学有关学科专业结合的项目(课题),具体如下:
1、项目(课题)须由南京市第六、第七批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领衔主持;
2、项目(课题)须结合学科带头人所在单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并具备与清华大学相关专业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科研载体联合的基础条件(清华大学有关科研载体情况可从门户网站上查询);
3、项目(课题)应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可作为产业化工作的技术储备或应用基础研究支撑;
4、项目(课题)总投资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不低于90%;
5、项目(课题)立项评价主要依据实施单位与拟合作的清华大学科研载体协商评议结果,我局负责前期与清华大学的对接、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