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面试。根据设岗县岗位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网上公布。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招聘数1.5倍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省、市、设岗县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面试组,主要采取现场抽题和专家提问的方式,逐一对面试对象进行面试。

  5、体检。省教育厅依据设岗县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布。

  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果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6、签订聘用合同。体检合格者和用人单位(或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样本另发),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

  7、公布招聘结果。招聘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填具《   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聘用人员登记册》(见附件3),分别报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四部门备案。省教育厅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五、培训与上岗

  签订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均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后,凭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其他有关规定

  1、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并列者之一需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时,则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报名应聘对象应及时查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