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实施建筑节能共建宜居重庆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的通知
(渝建发〔2008〕162号)
有关区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强化市民节能环保意识,加强区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力度,提高当地住宅品质,共同打造宜居重庆,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建筑节能,共建宜居重庆”为主题的区县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0月下旬到11月底。
二、活动地点
北碚区、巴南区、涪陵区、万州区、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大足县,具体宣传活动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市建委主办,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及活动举办地建委共同承办,部分开发、材料生产企业协办。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工作,活动举办地建委负责相关协调和本地活动的组织工作。整个活动邀请媒体宣传报道。
四、活动内容
(一)区县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
(二)区县建筑节能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包括建筑节能知识宣讲、科技地产项目及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宣传资料发放、专家咨询等活动;
(三)市、区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联系方式
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薛 松
联系电话:63621184 63621183
传真电话:63621183
附件:区县宣传活动时间安排表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区县宣传活动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区 县
|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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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碚区
| 2008年10月21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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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巴南区
| 2008年10月24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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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川区
| 2008年10月28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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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寿区
| 2008年10月31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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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足县
| 2008年11月4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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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津区
| 2008年11月7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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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涪陵区
| 2008年11月11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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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万州区
| 2008年11月14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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