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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实施2008年度南京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表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三、统计调查范围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年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有关单位及省、市、县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有关单位及省、市、县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表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包括外国在华设立的研究机构、非国有非企业研究机构,以及高校和企业下属的独立研究机构等),以及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
  在现有调查清单的基础上,继续对外国在华设立的研究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摸底调研,如有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作为本年新增调查对象,要求填报“新增调查单位核定单”和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四、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由市科技局下发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和数据审核要求,下发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并对各单位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2、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调查表的填报工作,财务和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原则上列入清单的科技机构必须上报调查表,机构因各种原因产生变动(合并、转制、撤销等),导致调查数据异常或无法填报调查表,要求被调查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所有新增机构要求填报“新增调查单位核定单”。
  4、各单位要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或向市科技局或相关人员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5、科技机构统计调查软件及平衡条件库文件在南京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njkj.gov.cn)“科技统计”专栏中下载。
  五、数据报送
  1、报送时间
  各类单位上报材料采取分期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上报时间为:
  2月17日-2月18日   市属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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