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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09年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09年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
(闽教办体〔2008〕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能力,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从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部分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科学选拔,使普通高职高专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在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上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具有创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专门人才。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2009年我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学校、招生类别及专业

  2009年承担招生任务的高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和三明学院等10所。

  福建省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类别及专业详见附件1。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两大类组成,满分总分为600分。

  1. 公共基础课考两门,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专业的基础英语考试为150分钟)。

  2. 专业课考一门,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为240分钟)。

  福建省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类别、专业的考试科目见附件2。

  五、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6-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考生现学习所在学校。

  3. 报考志愿:考生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按招生类别及专业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填报志愿。

  考生可选报同一类别的1--10个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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