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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应高度重视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推进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推进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广泛发动,提前做好引导、培训、扶持、服务和产学研对接工作,及时组织编报《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确保本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都得到备案登记。
  2、将已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列入科技服务重点,通知已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市科技局公布的备案登记文件,在填报统计部门大中型企业统计报表时填上研发机构已建设内容;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申报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须实现到2009年底80%的本土大型企业和60%的本土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目标,并确保超额完成任务。根据省科技厅苏科条[2009]10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将把本土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纳入区县科技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培训、交流、研讨,探索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不同模式,推广先进区县的工作经验,增强示范和带动作用。
  联系人: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 姚建虎
  联系电话:83639280 83637611
  联系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06室

  附件: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汇总)
  主管部门:(公章) 填表人: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企业地址企业类型研发机构场所面积(㎡)研发机构人员数年研发投入(万元)仪器设备(台、套)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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