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第二批的罗源县等26个项目县(市、区)和第三批的连江县等17个项目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省级验收合格的通知
(闽远教办〔2008〕5号)
各设区市远教办,有关县(市、区)远教办:
根据《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闽教基〔2005〕83号)和《福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验收管理办法》(闽远教办〔2006〕9号),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我办组织省级验收组对第二批的罗源县等26个项目县(市、区)和第三批的连江县等17个项目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行评估验收。根据省级验收组验收意见并经我办审核,第二批的罗源县等26个项目县(市、区)和第三批的连江县等17个项目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2)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已达到合格标准,现予确认省级验收合格。
希望上述县(市、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效益,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各地应按照省级验收组验收反馈时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做好迎接国家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第二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省级验收合格县(市、区)名单
2、第三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省级验收合格县(市、区)名单
福建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九日
附件1:
第二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省级验收合格县(市、区)名单
(共26个)
福州市(2个):
罗源县、平潭县
漳州市(3个):
南靖县、华安县、龙海市
泉州市(5个):
晋江市、惠安县、永春县、石狮市、德化县
莆田市(2个):
秀屿区(含北岸)、仙游县
三明市(4个):
泰宁县、建宁县、清流县、永安市
南平市(4个):
松溪县、武夷山市、顺昌县、光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