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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

  7.各普通初中学校在使用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可与软件开发单位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20851,1390502646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管理系统的情况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16,Email:7353725@163.com。

  附件:1. 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

  2. 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

  3. 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 (略)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各设区市导入普通初中学生数据时间安排表

  1. 9月30日-10月10日,龙岩、南平

  2. 10月11日-15日,厦门、莆田

  3. 10月16日-20日,宁德、三明

  4. 10月21日-24日,漳州

  5. 10月25日-29日,泉州

  6. 10月30日-11月5日,福州

  附件2:
  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

  为了使各普通初中学校及时建立规范、完整的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并顺利导入“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中,我厅特拟定《普通初中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建档说明》,请各普通初中学校按照本说明要求填报数据,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一、建档文件格式要求。统一采用 Excel 电子表格文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各校要按照《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学生学籍档案模板》(附件3)的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禁更改模板中第一行标题栏内的任何文字,否则该档案将无法导入到“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中。只需在第一行标题文字下,录入相应学生信息(模板中提供的模拟数据仅供参考,正式录入数据时请删除)。

  二、建档年级要求。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建立2008-2009学年七、八、九年级的学生学籍档案,即:2008年入学的七年级、2007年入学的八年级和2006年入学的九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电子表格文件,共3个文件。

  三、录入字段要求。初期录入的字段共18个,具体如下:学号、班级、座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籍变动、变动时间、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地、户口所在地(要严格参照《设区市分县市区派出所名册》中的字段输入)、家庭地址、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毕业小学。其中,父亲姓名、母亲姓名、监护人姓名中必须至少输入一项,最好全部输入。其他15项必须全部输入,不得遗漏,否则将无法导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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