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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1、“思想品德”、“体检”“岗前培训”“教育学”“心理学”填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填优、良、不及格;
2、本表人员顺序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申报学校:(公章) 申报总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
号码
任教学科
工作
单位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最高
学位
最高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数据
状态
确认
签字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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