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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1、“思想品德”、“体检”“岗前培训”“教育学”“心理学”填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填优、良、不及格;
  2、本表人员顺序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申报学校:(公章)   申报总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证件

号码

任教学科

工作

单位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最高

学位

最高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数据

状态

确认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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